时据7月23日甬温线永嘉站至温州南站间,北京南至福州D301次列车与杭州至福州南D3115次列车发生追尾事故仅仅两个月的时间,又一地铁追尾事故马上就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之内,在现在高速发展的时代,究竟什么才是我们安全的保障,难道我们真的要“步步惊心”么?
由于7.23动车追尾事故还历历在目,所以本次地铁追尾事故被瞬间放置在放大镜下,曾经为多条铁路及地铁提供信号设备的卡斯柯公司,似乎被认定成为事故的罪魁祸首。
然而,究竟是什么因素,可能导致了这起重大的地铁安全事故?我想这些教训已经该让当局者有所深思了吧?
2009年时,上海地铁1号线因为信号系统误发速度码,导致两辆列车侧面相撞。
2010年时,地铁10号线的某列车,因信号系统故障走错方向。
因为这两起事故,许多人都认为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也在信号系统。其实不然,当调度中心决定改用人工调度继续运营时,此后的事故责任就不应当归罪于信号系统,起码信号系统不应当承担主要责任。部分媒体报道“信号系统故障致追尾”,言过其实。
此外,ATP(自动防护系统)在信号系统故障的情况下,将不再起效(会及时停车但之后将失去效力)。而且在电话闭塞运营时,往往也会手动切断ATP系统。所以本次事故的祸首也并非ATP。
当然,卡斯柯的信号系统的确不靠谱,比如9月初就有地铁观察人士发现,10号线的CBTC自动运行系统会出问题,如“会发生冒进,进路错误”,所以司机们暂停自动运行改用手工操作。
但在具体事故问责上,还是应当理性应对,分清事故责任。比如许多网民在嘲笑2005年时一篇《上海地铁不会发生类似泰国地铁追尾事故》的新闻,实际上新闻中说的正是自动控制系统(信号系统)的功效,如果信号系统不失灵,这类事故的发生率的确会极低。 本次事件中对于信号系统的问责,更应该侧重于“为何会故障”或“冗余不足”等方向。
但是,我只想问一句:“究竟由谁来为我们的安全负责?”(郑州联邦调查公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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